夏末秋初的日子,天高气爽,正适合赶路。乐正芷坐在凉亭里,阿紫她们正在帮她收拾东西明天她就要离开京城了。
“公子?”熟悉的声音带着不确定的疑问。
乐正芷回头看见胭脂站在亭外不可思议的看着她,乐正芷这才想起自己一身男装,立刻站起来收起来轻浮客客气气地问:“姑娘见过在下吗?”饶了她吧,见到胭脂乐正芷实在不好意思说出“小姐”这样在现代十分多义的词,她会觉得是对胭脂的歧视。乐正芷忘了,她如此刻意的称呼就是对胭脂的不公平。
好在胭脂不明白这个称呼的深意,只是脸上飘过一丝不正常的尴尬:“公子是见过我的,当初就是公子为我赎身的。”
经过胭脂的提醒乐正芷才想起来的确有这么回事:“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姑娘不必放在心上。”
胭脂摇头:“公子不觉得什么,可是对胭脂来说公子就像救了胭脂的命。”
乐正芷眉毛不自主的跳了一跳,为毛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姑娘客气了。”
“大恩不言谢。”
不要告诉她下句是要以身相许。
自恋。
“蒙公子垂青。”
“姑娘何必妄自菲薄。”
擦!古人说话就是费劲!
“胭脂想要跟着公子。”
这下她真的要吐血了!谁能告诉她这种小说里都写烂的情节会发生在她自己身上。
“在下既然已经把姑娘救出这个火坑,姑娘何必又给自己找另一个火坑,这不是白费了在下的一片苦心?”
没有爱情的报恩,这样做和把自己推进火坑有什么区别。
“公子错怪了。”胭脂自嘲的笑笑:“胭脂真的很喜欢公子。”
虽然很惊讶胭脂能够在这样一个保守的年代大声的说出自己的爱,或许十分认同这种想法,但是,前提不要发生在她的身上,更何况两人都是女子,她对百合真的无爱。
“胭脂姑娘开玩笑了,我们只见过一面。”
“难道公子不相信一见钟情吗?”
这种话在这个年代实在有些露骨,然而胭脂却相信他的良人会明白她不是那种肤浅的人。
“的确,在下不相信一见钟情这种东西,跟何况,胭脂姑娘应该明白,有些事不是说喜欢就可以。”
“明白,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只是没有了爱情这样的生活未免太过枯燥无味。”
很难想象这个时代的女子会有这样的观念,在这个大多数人为生计所愁被生活所迫的年代,爱情过于奢侈。
只是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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