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为了这个梦想,同时也是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可,在背地里不知流过多少汗水,付出了多少努力,决不能因为她而功亏一篑。
于是Emily选择了隐忍,没有将事情的真相告诉任何人,带着所有人对她的误解与谩骂离开了公司。
她离开地很彻底,连金都无法得知她的下落。
秦敬修的资料上倒是写得清清楚楚。
离开公司之后,Emily去了南苏丹,做战地记者。
我不禁有些心疼,南苏丹这些年都是战火连天的,她一个小姑娘跑到那里去,一定是因为真的被伤透了,不想再回到那个令她伤心的地方,才跑去那种去了就查无此人的国家。
她这次回来,是因为一个牺牲在战场上的小兵。
我有些敬佩地回头看了一眼秦敬修,他居然连南苏丹的情报都能查得这么详细。
这个小兵才25岁,正值青春年少,头一天还和Emily聊得火热,第二天就被一颗飞来的炸弹炸得体无完肤。
小兵是个壮汉,人很好,爱国又有责任感,同Emily二十年来接触到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
他是Emily在战场上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没有仗打的时候军中寂寞,所以两个人一有空就会聊两句。
小兵家境贫寒,小小的年纪就被父母送来当兵,在部队里面表现得很好,于是被派来了前线。
他在家里有一个从小就定了婚的未婚妻,长得不算漂亮,但胜在温柔体贴,小兵得意洋洋地告诉Emily,等这场仗打完了,他就回去和未婚妻完婚。
Emily听了他的故事,承诺到时候送他们一枚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戒指。
可惜小兵再也没有等到那时候。
Emily整理小兵遗物的时候,在他的柜子里发现了一封遗书。
体验过战争残酷的士兵,每次冲锋陷阵的时候都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所以他们的遗书也早早都写好了。
小兵的遗书里没有什么华丽的词句,通篇都是在和自己的父母兄弟,还有未婚妻告别。
遗书的最后一段,是以朋友的身份劝告Emily,希望她能做自己真正热爱的事情,以后快乐地生活下去。
原来看似粗枝大叶的小兵,早已将她每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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