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这里,突然有点激动。我是不是该呐喊一下“高个子的女孩站起来”?
好像,跑题了呢。
继续回到当时的舞会吧。
我还是局促地坐在那个角落。没多久,他的声音从旁传了过来,穿越嘈杂鼎沸的人声,那么清晰地传了过来:我能请你跳舞吗?
他看上去比我还要紧张。他的手悬在那里,微微有些颤抖。
他又问了一遍:我能请你跳舞吗?他的声音带着好听的气音,虽然周围那么吵吵嚷嚷,我却还是听得清清楚楚。
可是当时的我,就像个傻瓜一样,呆在那里。他突然急了,像个孩子一样,慌忙拉住我的手,说:你答应我啊?你快答应我啊!
我扑哧一声,笑了,他也笑了。
我不知道当时那么嘈杂的环境下,有没有人看到我们这一出温馨的小喜剧。我只记得当时微微抬起头,正好撞上他带笑的眼睛,温暖到让我无法直视的眼睛。
我们只跳了一支舞,然后他就带我从那个地方”逃“了出来。从活动大厅走到大街上,要经过一条种满灌木的小径。他就在我前面走着,握着我的手,带我穿越那些茂密的树丛。12月的空气是凛冽的,他的掌心却温暖如春。我看着他,路灯橘色的光从树枝之间照在他细软的头发上,我突然觉得很安心,即便是疾走在这树丛之间,完全看不清道路的状况,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了。
安静着,安静着,突然听到他轻轻说了一句:我喜欢你很久啦。
很多年之后,我看了《千与千寻》。白龙牵着小千,也是像那样,匆匆地,穿过一片高大的树丛,树丛上开满红的花。我突然想到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夜晚,热泪盈眶。
就这样,从那个平安夜之后,我们就成了众多校园情侣之中的一对。
我总觉得既然成了恋人,应该总会有点不一样吧?就像我的室友和她男朋友那样,经常出去逛街、看电影什么的,谈恋爱应该就是像那样的吧?
我不知道jms第一次谈恋爱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我应该是个很可笑的范本。起初的几天,成天想着应该去什么地点约会比较好。结果由于思虑过度,开始了莫名的无休止的胃痛,痛到在床上打滚。他发短信说:一起吃晚饭吧?我趴在床上回复:我胃痛。
然后他就没了音信。
半个小时之后,他像个横刀立马的骑士一样,精神抖擞地出现在楼下。买了胃药,买了各种我可能会吃得下去的东西,甚至买通了门口守门的阿姨,最后顺利抵达我们的房间。阿姨满腹狐疑地守在门口,他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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