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晃晃的灯光下,他脸颊边的长长伤痕无所遁形,嘴角下巴处还有浅浅的淤青。
“今天真不是一个适合露脸的时间,”威利斯尴尬的笑了笑,道:“我希望没有吓到你们。”
“不会不会……”
在座的人们表面上这样说着,内心早就开始给威利斯打分。
对于她们这样从头到脚都坚持精致的人来说,威利斯这样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发型不多说了,应该很久都没有修剪了。衣服太过普通,正常人看来会觉得还不错,但是对于时尚敏感的她们,就觉得非常差强人意了。
最重要的是,对方的五官实在太过普通了。
虽然白白净净,但是瘦弱憔悴,勉勉强强算得上清秀,但是完全不应该跟任明修在一起。
太不般配了。
几乎所有人都这样想着。
“你的伤口是怎么……”一个姑娘笑着问道:“有点酷呢。”
“这个……”威利斯伸手碰了碰,漫不经心道:“不小心磕到的。”
不过,倒是没有几个人关心他的伤口,那张脸上即使没有淤青,也是一般般的水平。
任明修的眼光实在是太差了!
基本上所有人都这样认为的。
有些话即使不说,人的情绪和眼神总不会骗人的。
威利斯正襟危坐着,半晌,又将口罩戴了回去。
他似乎感觉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刚到京州的时候,面对那么大的城市,迷茫而恐惧。
而现在,也是如此。
他无法控制自己不发抖,他也想从容一些,在和任明修同等级别的人们面前,能够表现出自己出色的一面。
但是,他做不到。
这是深藏于他内心的恐惧,自卑,和连他自己都不敢去思考的事情。
任明修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任明修喜欢他什么呢?
他似乎没有任何可取之处。
懦弱,自卑,没什么本事还总是给任明修带来麻烦。
他自己都不大喜欢自己,任明修为什么喜欢他呢?
*
“有我的电话或者短信么?”任明修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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