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易筋瑞新

  “那一年我十四岁,隔壁家的姐姐跟我说,娇娇,你长得这么漂亮,怎么不出去卖呢?”我吃了一个小龙虾,真辣!辣的我都流出了眼泪。

  隔壁的家的姐姐一直都不喜欢我,这也是正常的,那个时候谁喜欢我呢?

  没有真正的喜欢我。

  我弟弟楚乔经常弄坏隔壁家姐姐的东西,还喜欢去隔壁家蹭饭吃。人家不喜欢楚乔,理所当然的也就不喜欢我。

  小孩子之间的恶意有时候是半无心的状态,就比如被抢了玩具的隔壁家姐姐,在看到我回来之后,顺口就说了这么一句话。

  可却被我记在心里了,进入青春期的我当然知道卖这个字意味着什么。

  可我更清楚的是,卖能够带来什么。说直白点,钱啊!

  十四岁的我就有了对金钱的无限渴望,如果我有钱我就可以离开这个家了,可以过我想要的生活。

  虽然当时我还不明确,我想要的生活是什么样。可我明确的知道我不想要的是什么,我不要再待到家乡,不要在所谓的家里碍眼,我要离开这里。

  我喝了一大口啤酒告诉陈铮,“在同年龄的女孩子还在玩儿暗恋写情书的时候,我就明确了我的目标。所以我会有出息,我拿的都是每一分钱,都是我应该得到的。在这一点上,我从来问心无愧。”

  我赶上了好的机会,真的是好的机会,没有让我成为廉价的站街女。

  经过包装以后,我一个月就能赚五六万甚至更多,这是十几岁的我不敢想的。

  十四岁的我还认真的盘算过,一个男人给一百块,一个月就是三千块。那我多久能够存到一万,多久可以存到十万。

  我笑出了眼泪问陈铮,“我小时候是不是很傻?”

  陈铮没有说话了,看来他是相信了,我真的没有谈过恋爱。

  那几年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把自己打扮的漂亮些,在漂亮些,争取以后收到个好价钱。

  这种从苦日子里一步一步挣脱出来的过程,陈铮这种富二代是永远理解不了的。

  他只知道拿着爸爸钱肆意挥霍,还要责怪家庭没有给予他温暖,在这一点上,我是瞧不起陈铮的。

  如果我有这样的资源,我绝对不会拿来挥霍。

  说完这些我没了胃口,陈铮估计被我说的也没了胃口,还有半盆小龙虾放着没人动。

  陈铮买了单,说带我去江边走走。我们一路上鲜少在说话,我有些后悔一个激动就把这些事说了出来,本来说好是要一辈子憋在心里的,就像是卯足了一股劲儿要往前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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