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我祝你功成身退

作者: 个哈欠觉得

  少年时我想写一部书,成为一个作家。那时我认为能写一部书就是一个作家。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末,在我那个穷乡僻壤的十里山冲还没有学校,借一间民房,一个老师教10来个学生[无一是女孩子],这便使我有幸读书了,那年我八岁,而且人好蠢。我好就好在比那些不愿读书宁愿放牛打死也不去学校的孩子强了那么一点点。记得上数学课后做作业,1十1二2,可我做不了这题,就变成了:1十1二11,第二天老师说我这题虽然是做错了,但对于这两个“1”不离不弃,还并排竖在一起,实属可贵。这老师是鼓励我还是嘲讽我,不得而知。但那会儿,我认定了老师是喜欢我是鼓励我,否则,我不会在后来的几年里在正规化的学校[小学四年级后要到15里地的镇上学校就读,住宿,仅星期六回家住一晚,星期天下午拿一竹筒咸菜和一小小袋米返校],我的学习成绩还有我的“不离不弃”一并名列前茅。

  儿时读书,在我的记忆里,父辈们大多数也只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大后能识自己的名字能记账,过春节时能写门对联,还有啊,进城不会迷路;而我的父亲则希望我读书,长大后能做官,真不行,那怕能做一个兽医也是好的。那时村子里有一人在镇政府做事[当炊事员]拿工资,每次回来总会带上一两斤猪肉孝敬他的父母,这叫我父亲羡慕不已。那时村子里有几个能识字记账的均是解放后文化扫盲班的成绩;真读了书的人,文化高一点的有两人,一人叫家文,当过国民党时期的保长[那时称为伪保长],他在沙洋农场没回来;一人叫国友,写一手好毛笔字。春节时,村子里家家户户写门对联,全是他给包了[当然,也不收一分钱],他收获的是一片敬佩的目光。

  尽管如此,我们那个村子里还谈不上有什么人与文学有缘,而我更不知道什么叫文学,因为没有一家能有藏书给人阅读。如果有人问什么是文学时,得到的回答一定不是散文小说与诗歌等。房下的一个叔叔则说:文学是什么?是少女,后来变成媳妇,再后来熬成婆。

  我最早读到的一本书是连环画,又叫图书,如今叫小人书,书名是《台湾五月夜》,内容讲的是一个姑娘在大街上被几个国民党士兵给强暴了。我真正读到的一本文学书藉,则是方志敏烈士写的《可爱的中国/》,第二本还是他写的,叫《狱中纪实》;再后来当我进入中学时,又读了《烈火金刚》,《风雨桐江》,《青春之歌》,《野火春风斗古城》,《芦荡火种》……我三五天读一本,不下二百本,尤其是读《青春之歌》叫我激动不已,热血沸腾,直恨自己生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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